【法规速递】《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 2021年1月15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明确可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从而有效解决特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办法》将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预计该政策惠及人群超过3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