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是好律助平台服务团队极力打造的特色服务业务。好律助平台聚集了一批具有深圳法院指定破产企业管理人负责人资格的专业律师团队。该团队在企业破产、清算、重组、引进投资人、税务处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该团队帮助陷入困境的破产企业推动重整,让他们东山再起;帮助地方政府引导破产企业进行重整或清算,化解维稳压力;帮助债权人追讨债权;帮助公司股东通过清算阻断公司债务;帮助破产企业法人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法律服务的内容:
1、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企业强制清算的清算组成员;
2、代理股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
3、作为公司、重组方、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策划、参与公司重整;
4、代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法定主体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
5、作为债权人、取回权人等主体的法律顾问参与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
6、接受股东、清算组委托担任公司清算组法律顾问;
7、为申请破产企业引荐投资人;
8、其他与破产重整、清算相关的业务。
1、公司作为债务人自行申请或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
2、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3、人民法院通过摇珠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4、发布破产公告;
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6、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及破产债务;
7、经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进行重整或和解;
8、重整或和解失败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9、组成破产清算组,将破产财产以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破产债务的清偿;
10、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终分配终结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向破产企业的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