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警伪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骗保获刑

发布时间:2016-07-2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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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吴达祥,从2013年底至2015年初,与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在广佛、佛开高速路上伪造车祸现场,由吴达祥现场开出车祸责任确认并确定书,前后38次骗取保险公司保费近76万元。南方都市报记者昨天从南海区法庭得到消息,被告人吴达祥犯滥用职权罪和接受贿赂罪,数罪并罚执行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

    每次收利益费500-8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年初,被告人吴达祥认识了某汽车修理厂工作人员方某、方某永、何某锋三人(均另案处理)。后方某、方某永、何某锋向吴达祥提出,在吴达祥上路执勤时帮忙开具车祸确认并确定书,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方某、方某永、何某锋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开两到三辆车在吴达祥上路执勤时负责的广佛高速或者佛开高速公路段摆好位置,制造好车祸现场并报案。吴达祥按照事先的约定本人出警,并在现场按照方某等人摆放的车辆位置和要求对现场情形状况拍照,直接开具车祸确认并确定书。


    2013年至2015年初,吴达祥滥用职权为方某、方某永、何某锋开具车祸确认并确定书40份,导致保险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81 .6万元。至案发前,吴达祥前后40次收取方某、方某永、何某锋给予的钱财,每次收取500元至800元不等的利益费及烟酒等,共计收接受贿赂赂2 .06万元。

    2015年1月初,被告人吴达祥以向上级疏通关系的名义,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从其工商银行卡收取方某给予的2万元,其后用于个人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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